伊朗《邁赫爾通訊社》15 日(周一)凌晨披露了美伊諒解備忘錄 14 個條款的部分內容,包括:
1. 諒解備忘錄要求在 30 天內美國完全解除海上封鎖;
2. 要求所有戰線(包括黎巴嫩)立即、永久停火;
3. 要求在 30 天內根據伊朗的安排重新開放荷姆茲海峽;
4. 暫停對伊朗石油和石化產品的銷售制裁;
5. 諒解備忘錄指出,美國及盟友必須提交總額至少 3,000 億美元伊朗重建計畫;
6. 諒解備忘錄規定,在最終談判開始前,必須解凍伊朗被凍結的 240 億美元資金中的一半。解凍資金、在豁免對伊朗石油制裁以及解除海上封鎖之前,不會啟動最終協議談判;
7. 最終協議的 60 天談判期內將就核問題進行談判,伊朗飛彈計畫、伊朗對地區抵抗陣線的支援將被排除在最終協議談判之外;
8. 最終協議將獲得聯合國安理會決議背書;
9. 美國承諾不干涉伊朗內政,尊重伊朗主權;
10. 美國承諾從伊朗周邊地區撤出部隊;
11. 重申伊朗在《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框架下不發展核武的承諾;
12. 在最終協議談判期間,美國承諾不向地區增派兵力,也不會實施新制裁;
13. 為達成最終協議進行 60 天談判,內容基於核問題,並徹底解除美國的一級與二級制裁,以及聯合國安理會和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的相關決議;
14. 建立監督機制以執行該協議。
另據《路透社》報導,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四國 14 日發布聲明,稱在美國與伊朗達成結束衝突的協議後,若伊朗在核計畫方面採取相應舉措,四國準備解除對伊朗的制裁。
這份聯合聲明稱:「伊朗絕不能擁有核武。我們願同美國、伊朗以及國際原子能機構一道為此目標共同努力。」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鉅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