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6月11日香港證監會發文稱,早前在香港證監會提出的檢控中,林泰豐(男)及其姊夫柯俊年(男)被裁定於2017年4月9日至2018年3月7日期間就百信國際控股有限公司(00574)(百信)股份串謀進行虛假交易罪成。東區裁判法院頒令索取二人的社會服務令適合性報告。法院因而將林及柯的判刑押後至2025年7月8日。
二人獲准保釋,條件是他們繳交:(i) 20,000港元的保釋金及(ii) 50,000港元的人事擔保金。
除了被裁定串謀進行虛假交易罪成外,林亦承認其沒有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其於百信股份的股權水平變動的控罪。
港證監5月15日資料顯示,在林承認其於2017年6月2日至2018年3月14日期間,八次沒有就其於百信股份的權益變動通知聯交所的控罪後,法院亦裁定他罪名成立。在關鍵時間,林與柯串謀買入百信股份,以將股份收市價維持於某個水平或以上。在林就百信股份進行的交易中,有八次曾導致其股權水平有變,因而觸發了向聯交所及百信作出披露的責任。然而,林至今仍未向聯交所及百信作出所規定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