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鄭商所發佈公告,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和第三十條規定,經研究決定,自2025年9月1日當晚夜盤交易時起,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户在燒鹼期貨2601合約上單日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10000手。單日開倉交易數量是指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户當日在單個期貨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和賣開倉數量之和。實際控制關係賬户組單日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按照單個客户執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交易限額限制。對於第一次超過交易限額的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户,鄭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鄭商所)將採取暫停開倉不低於5個交易日的監管措施。累計兩次超過交易限額的,將採取暫停開倉不低於1個月的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按照《鄭州商品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