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宣布,暫時吊銷富昌證券及富昌期貨前持牌代表黃志輝的牌照,為期27個月,由2026年1月23日起至2028年4月22日止。證監會在調查一項涉嫌「唱高散貨」計劃時發現,黃志輝在2019年10月至2022年1月期間,在富昌不知情下,透過以其親戚名義於另一家經紀行開立的證券帳戶,進行約1,300項個人交易,涉及總額達6.7億元。他不但未向富昌披露有關帳戶的實益權益,更多次作出虛假申報,隱瞞其外部持股與交易活動。此外,證監會進一步揭發,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黃志輝於開盤證券任職期間,未經公司批准便透過親戚名義在開盤持有的帳戶,進行了約10,000項個人交易,總值高達28億元。為隱瞞該帳戶的控制權,他在2011年5月至2018年12月期間多次向開盤作出虛假申報。證監會指出,黃志輝的行為規避兩間公司的員工交易監管政策,妨礙其監察機制,屬故意且不誠實,令人質疑其繼續擔任持牌人的適當性。證監會在決定處分時,已考慮其違規行為持續近十年、交易數量與金額龐大、配合調查的態度,以及過往無紀律處分紀錄等因素。(ec/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