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表示,投資推廣署的家辦團隊自2021年6月成立至今年5月底已成功協助超過190間家辦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另有約150間家辦表示正準備或已決定會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應能達成2022年《施政報告》提出,在2025年年底前協助不少於200間家辦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的目標。當局自2016年起推行「提升資產財富管理業人才培訓先導計劃」,以培養更多業界人才。計劃至今有超過4,700宗合資格專業培訓課程的學費資助申請獲批,並為超過920名大專學生提供實習機會,支持了業界提供更多專業培訓及學習機會,提升從業員的專業水平。而在2024至25年度,財富傳承學院舉辦、協辦及參與超過20場活動,讓資產擁有人、財富繼承者及家辦從業員進行討論和交流。活動總參與人數超過3,100人。政府會與家辦保持緊密溝通,以了解家辦的發展需要,評估相關政策成效並適時作出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截至今年5月底已接獲超過1,370宗申請,所有申請預計將為香港帶來逾410億元的投資金額。政府亦已於今年3月1日起推出優化措施,讓申請人透過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進行「新計劃」下的投資,與家辦的稅務寬減制度產生協同效應。政府一直支持合法合規的家族辦公室在港開展業務,並尊重單一家辦私人財務安排。如單一家辦在香港經營受規管活動的業務,例如為家族以外客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便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申領牌照,並符合適用於持牌法團的操守準則及法定要求。同樣安排亦適用於投資公司或聯合家辦。為促進業界對香港的規管制度的了解,證監會已就家辦的申領牌照責任發出通函及簡易參考指南,提供額外指引。由單一家辦在香港管理,並符合2.4億港元的最低資產門檻及實質活動要求的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其合資格交易可獲豁免繳付利得稅。現時,單一家辦和基金的優惠稅制已制定一系列防止避稅的措施。例如,為一般商業或工業目的而經營的業務實體均無法獲得稅務優惠,以防止濫用。為吸引更多家辦及高淨值人士選擇香港作為財富管理的目的地,當局會進一步優化基金、單一家辦和附帶權益的優惠稅制,包括拓寬免稅制度下「基金」的定義,增加基金及單一家辦享有稅務寬減的合資格交易種類、優化私募基金分發附帶權益的稅務寬減安排等。當局亦建議為優化後的基金免稅制度引入稅務申報機制,以確保基金和特定目的實體符合《稅務條例》所訂的稅務豁免條件。政府會繼續與業界保持溝通,以制定稅務申報機制的詳情,並會盡量減輕基金和特定目的實體在稅務申報機制下的合規負擔。(s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