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RAFFLESINTERIOR (01376)宣布,於2026年1月3日接获一封由匿名投诉人发出致(其中包括)联交所、证监会及该公司的投诉信。
投诉信提述早前公告内容及投诉人就该公司拟以代价3亿港元向卖方(中国金鸿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收购目标公司(鲲元资产有限公司,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100%股权所进行的调查。
投诉信指出,目标公司持有的深圳金淑的股权,直至2025年10月9日才由郑涵宸及唐菊娣(即郑能欢的妻子)持有的深圳市博士特科技转让予目标公司(其董事为郑能欢的妻子唐菊娣),该转让发生於郑能欢於2025年11月3日订立收购事项相关买卖协议前不久;根据资料查询,目标公司的最终实益持有人为该公司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郑能欢。
投诉人关注,涉嫌违反中国的外汇管制法规,且未向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办理必要的登记/备案。投诉人表示,郑能欢及/或唐菊娣本应提交37号通知登记,然而现有公开资料并未显示收购前转让的相关方已履行37号通知规定的登记程序,并提醒该公司,有关行为可能构成「规避外汇管制」或「非法跨境资金转移」,而交易可能构成利用海外上市平台转移应受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管的国内资产、权利或权益,可能造成该公司违反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并损害该公司少数股东的权益。
该公司已就投诉信内容向中国法律顾问徵询法律意见,及要求郑能欢确认收购前转让符合相关中国外汇管理及税务法规。
该公司表示,郑能欢并无向该公司作出任何正面确认,亦未提供充分证明材料驳回投诉信所载指控。经谘询其中国法律顾问,根据中国法律,未遵守37号通知或会构成逃避外汇管制或非法跨境转移资金。有关资产一旦转予该公司,可能会给该公司带来重大或有损失。
不过,该公司认为,应谨慎披露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对该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宜,并将持续跟进郑能欢的相关询查。该公司已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进行独立调查。 (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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