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於深化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丰富金融市场基础产品供给。支持科创属性突出的科技型企业上市、并购,提高权益资产科技含量与资产质量。扩大自贸离岸债、玉兰债、熊猫债、科创债等规模,推动债券资产均衡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参与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打造全国REITs产品发行交易首选地。扩大供应链票据应用,加快发展不动产信托、股权信托,优化另类资产供给。
推动优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有序扩大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交易期货和期权品种范围。持续优化上海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试点,完善主体设立「一口受理」,提升跨境投资便利化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依托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业务,有序满足投资者跨境投资需求。提高合格境内有限合夥人(QDLP)试点额度使用效率,促进试点额度循环利用。
畅通资产管理境内外配置渠道。根据国家有关部署,推动优化「沪港通」、「中欧通」及「债券通」等机制,稳步推动REITs等纳入「沪港通」标的。支持发行香港互认基金,推动与更多境外市场开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互挂、互认业务。统筹推进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并统一对外开放。推出更多特定期货和期权品种,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存量品种作为特定品种对外开放。稳步扩大黄金市场制度型对外开放,支持沪港黄金市场合作。
加强资产管理领域数智赋能。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加快发展智能投研、智能投顾,提升资产管理服务效能。支持打造资产管理领域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推动资产管理机构整合数据资源,为精准定价、智能风控提供高质量数据支撑。探索数字人民币在证券、基金、银行理财等领域创新应用。支持新型资产管理服务平台发展,打造资产管理智能化底座,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向风险驱动、数据驱动高质量转型升级。(j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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