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 【电子支付行业和信息识别行业】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子支付行业和信息识别行业客户提供终端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为移动通信行业和高速公路行业客户提供软件和系统开发等信息化服务,为商户提供支付运营及增值业务,以及房地产开发业务。 |
| 02 | 【拟定增深耕电子支付产业链】2017年3月,证监会发审会核准公司不低于18.10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721.71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57862.9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入: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155160.55万元),智能支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2702.38万元)。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17.66亿元,拟铺设216万台POS终端进行商户拓展,并建成以综合支付平台、增值服务平台为核心的商户服务平台,为商户提供“互联网+”整体解决方案,增强商户粘性;本项目投资收益主要包括POS终端租赁收入、综合支付服务收入以及增值服务收入(年费、月费,专项服务费,第三方客户引流分润),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智能支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1.53亿元,旨在为公司的智能支付终端提供不间断的研发,实现智能支付终端产品和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不断改善商户和消费者使用体验。 |
| 03 | 【信息识别技术及硬件业务】新大陆识别公司、江苏智联公司主要从事条码识别设备的设计、研发和销售,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二维码(条码)解码芯片,在条码识读产品、整体解决方案上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产品类别包括数据识读引擎、扫码枪、PDA及固定式扫描器等,适用于移动支付、O2O、电子检票、零售、快递、移动医疗等诸多应用场景。生产方面,主要采用委托加工方式;销售方面,国内产品的销售包括直销和渠道销售,海外产品的销售主要通过新大陆欧洲公司、新大陆北美公司和新大陆台湾公司进行。 |
| 04 | 【电子支付硬件业务】新大陆支付公司与北京亚大公司主要从事金融POS终端设备的设计、研发、销售和运维服务,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等收单服务机构提供电子支付技术综合解决方案。电子支付终端产品包括标准POS机、MPOS机、IPOS机及智能POS机等,应用场景丰富,能够满足餐饮、商超、物流等诸多行业的需求,公司POS机销售覆盖国内外市场。 |
| 05 | 【移动通信信息化服务业务】新大陆软件公司主要从事移动通信信息化服务,为电信运营商开发设计电信运营支撑系统(BOSS)、客户管理(CRM)系统、大数据分析运营系统、通信网络管理系统和第三方测试等。移动通信信息化服务以自主研发为主,较少涉及到原材料采购,只有少量的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网络设备等需要采购;公司采取顾问直销的业务模式,分区域、分客户进行销售,销售模式分为客户单一采购、选择性洽谈和公开招投标三类,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福建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等。 |
| 06 | 【高速公路信息化服务业务】新大陆信息事业部主要从事高速公路信息化业务,承接高速公路监控、收费、ETC等机电系统的建设以及信息化服务。公司高速公路信息化服务的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验收、售后服务等环节均由公司自行完成,现场施工环节由公司选择优质的施工队与公司共同完成。系统开发完毕后,公司进行测试与试运行,对用户进行使用培训,工程验收后正式投入使用。 |
| 07 | 【支付运营及增值业务】国通星驿公司是国内拥有全国性银行卡收单业务牌照的42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之一,具有丰富的银行卡收单及增值服务经验。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向商户和消费者提供银行卡收单及便民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围绕“星驿付”、“邮政便民服务站”等子品牌,形成全方位的支付服务品牌矩阵,推出针对商户和企业的专业化解决方案。 |
| 08 | 【广州网商小贷公司】广州网商小贷公司主要从事消费金融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以消费金融为方向,基于商户流水、个人消费等大数据,采用互联网技术,为中小企业及商户、个人提供无抵押的信用类贷款服务,针对不同类型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贷款解决方案。 |
| 09 | 【房地产业务】新大陆地产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涉及住宅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业务。公司主要从事“江滨新世纪花园”楼盘开发及物业管理等业务,公司唯一的楼盘项目“江滨新世纪花园”自2013年起开始确认收入,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现金流支持。 |
| 10 | 【参股公司IPO】2017年5月,公司参股子公司民德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民德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将于2017年5月9日进行网上发行,发行规模为1,500万股,发行价格为15.60元/股。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民德电子445.5万股股份,占该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9.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持股数量不变,占该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将变更为7.425%。 |
| 11 | 【与兴业消费金融战略合作】2016年12月,公司与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系兴业银行控股子公司,专注于为客户提供普惠消费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双方一致同意:以“普惠金融”为立足点,探索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方式,以此促进消费金融业务的蓬勃发展。以“资源共享”为发力点,依托兴业消费金融支付领域的大数据优势,借助公司专业的银行系业务经营和风险防控经验背景,深耕沉淀数据,挖掘业务机会。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双方进一步提升整合自身优势资源,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为更好落实与加速推进合作框架协议内容,双方一致明确同意双方有权授权其子公司具体执行业务或将业务转让至其子公司开展,但双方应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