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報道,印度資訊科技部表示,正考慮修改去年生效的資訊科技法例,提出設立上訴小組,賦權推翻社交媒體公司內容審核決定,有關文件今日(2日)公布並進行諮詢。社交媒體公司目前被要求設立處理內容審核決定投訴專員,並指派高層人員與執法人員合作。文件提出設30日期限,就社交媒體相關專員的決定提出上訴,新設的上訴小組則有額外30日處理個案。印度去年生效的資訊科技法例,旨在監管社交媒體內容,規定臉書、Youtube及Twitter為內容負責。(f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