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香港穩定幣覆核審裁處及 Web3 發展小組成員呂志宏表示,香港在虛擬資產監管方面已建立明確制度框架,特別是在穩定幣的發行與監管層面。目前,香港僅允許以法定貨幣作為支撐的 “法幣抵押型穩定幣” 合規發行,相關機構須嚴格遵守監管要求,確保發行透明及資產安全。
呂志宏指出,監管機構對穩定幣發行人設定了若干關鍵要求,包括:
資本門檻:申請者必須具備至少 2,500 萬港元的資本規模,以確保具備足夠的財務實力營運及應對市場風險;
資產管理要求:發行人所收集的法幣資金必須投資於高流通性、低風險資產,以確保穩定幣價值能被可靠支撐;
贖回機制:發行人需建立清晰且可執行的贖回安排,讓持有人能夠在短時間內以一比一兌換法幣,保障用户權益。
他補充,穩定幣發行人亦需透過獨立審計,向監管機構提供合規證明。以德勤等專業審計機構為例,將會按監管要求出具審計報告,核查發行人持有的資產是否確實為低風險類別,並確保資產配置與公開披露一致,從而加強市場信心。
呂志宏認為,香港完善的監管框架不僅保障投資者安全,同時也為穩定幣與 Web3 產業的發展奠定穩固基礎,有助吸引更多國際機構在港發行或使用穩定幣,推動本地虛擬資產生態圈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