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6月12日,香港證監會展開一項諮詢,旨在限制那些不受規管的機構不當地採用名稱而導致公眾誤以為其為受規管機構。就此,為切合近期發展(包括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興起),香港證監會建議擴大《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現有受限制稱銜清單。
與此同時,鑑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制度同屬《證券及期貨條例》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打擊洗錢條例》)的規管範圍之內,香港證監會建議在《打擊洗錢條例》下加入類似限制。
此外,有關建議將限制範圍延伸至具有類似“交易所”的含意的常用字眼(例如“交易平台”),以及泛指某些受《證券及期貨條例》規管的金融產品及平台的字詞(例如“虛擬資產”及“結算設施”)。有關建議亦將涵蓋可能暗示與既有的交易所、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及其他類似機構有關聯的稱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