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會財局譴責栢淳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左世康和任偉文在未有遵守註冊規定的情況下進行公眾利益實體審計項目,並處以罰款合共35.35萬港元。會財局就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栢淳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栢淳)、左世康及任偉文於2023年在未有遵守註冊規定的情況下進行多個公眾利益實體審計項目,違反《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第588章)第 20D、20E及20V 條,作出以下處分: - 公開譴責栢淳、左世康及任偉文; - 罰款合共25.35萬港元,包括對栢淳處以罰款21萬港元、對左世康處以罰款10.5萬港元及對任先生處以罰款3.85萬元;- 命令左世康和任偉文繳付會財局的調查費用及開支。(BC)#會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