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消委會表示,在過去兩年,每年均接獲逾3000宗與電訊服務相關的投訴,當中涉及銷售人員游說長者簽署多項性質相似增值服務的長約,有過度銷售之嫌;有個案涉及 Wi-Fi 蛋於海外無法使用,商戶卻按條款所列在「365個工作日」後才退款。其中一名投訴人指父親過往一直選用月費低於100港元的手機電訊服務。去年8月,父親與門市職員溝通後簽署了合約期長達67個月、每月收費約600港元的電訊合約。另有多項收費服務,合約同時附送4組雲端儲存空間,3個月免費試用期屆滿後,如不取消服務,將被收取每月60港元的費用。投訴人質疑門市職員明知父親不需要副卡,亦沒有外遊習慣,卻推銷不合適且價格高昂的服務,多項服務亦性質相近,質疑涉過度銷售,要求商戶更換合適月費計劃或無條件終止合約,經消委會介入後,該公司同意取消所有副卡及增值服務。亦有投訴人預訂一間公司 Wi-Fi 蛋作海外使用,總共租借5天,租金共120港元,另有押金1000港元,但投訴人抵達日本後,裝置無法連接當地網絡。投訴人需另外購買漫遊數據服務,當時獲該公司確認將獲全額退款,投訴人返港後歸還裝置,但一星期後仍未收到退款。消委會數碼市場發展與資訊科技小組主席潘釋正表示,對於 Wi-Fi 蛋的個案,認為1000押金太多,365日退款太長,應儘快退還按金予消費者。公司回覆時引用服務條款,指押金會在還機日起計365個工作日後退還,投訴人向信用卡銀行提出申請交易爭議退還款項,但未能成功,因此向消委會求助。但該公司未有因消委會介入而積極跟進,消委會建議投訴人考慮透過其他法律途徑追討。消委會投訴及諮詢部總監馮子茵表示,今年首6個月接獲1340宗有關電訊服務的投訴,當中消費爭議最多,佔整體的36%。她指出,2022年至今長者佔700多宗投訴,認為趨勢將會越來越多,主要因為越來越多長者使用通訊軟件,希望長者注意,看清合約條款,亦希望商戶照顧長者需要,包括清楚解釋續約條件、放大字體,以及在電話做合約後,再結予一份正式合約。馮子茵指,涉及最高金額的投訴為一宗有關漫遊服務的個案,2023年事主於約旦出差,以為約旦符合通行證的範圍,最終收取約20萬元費用,消委會建議該事主諮詢法律意見。 (LF)#消委會 #電訊商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