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政府去年10月中宣布下調烈酒稅,進口價高於200元的烈酒,稅率由100%下調至10%。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在調低高端烈酒稅率後至今年4月底的6個半月,進口並已完稅的烈酒數量和其價值,與調低烈酒稅前6個半月比較均有上升,其中進口數量上升逾15%,而價值更大幅上升近60%,反映政府引進的雙層稅制有效鼓勵高價烈酒貿易。丘應樺指,商界藉調低烈酒稅的機會,舉辦不同形式的酒類展銷活動,當中售賣烈酒的比例明顯上升,亦有酒商調低烈酒售價,市場反應正面,業界對措施表示歡迎,認為有助增加商機。對於部分業界希望政府可進一步下調甚至取消烈酒稅,丘應樺重申,降低烈酒稅的目的,是鼓勵業界在香港進行高價值烈酒的貿易拍賣,藉此帶動物流和儲庫、旅遊和高端美食消費等高增值產業的發展。他強調,會謹慎地避免因調低烈酒稅而導致市民增加飲用烈酒,因而衍生其他問題。他重申,政府推出有關措施時,已充分平衡推動經濟發展、維持公共財政穩健及保障公眾健康等不同的政策考慮,會密切留意烈酒貿易的發展,適時檢討措施成效。 (ST)#烈酒稅 #丘應樺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