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陽光100中國(02608)宣布,公司獲執行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易小迪、執行董事范小冲及非執行董事范曉華通知,彼等被視為於禁售期内在公開市場以强制出售方式出售樂昇控股持有的131.5萬股公司股份,約佔公司已發行股本0.05%,乃因融資保證金出現違約。根據上市規則,公司董事於公司財務業績刊發當日及緊接年度業績刊發日期前60日內(禁售期)不得買賣任何公司證券。刊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業績之董事會會議將於2025年3月28日舉行。雖然上述3人對出售事項並無影響力或控制權,但出售事項仍在禁售期內,並視作彼等進行交易。董事認為於禁售期之出售事項乃於特殊情況下發生。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