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期所公告,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自2026年3月4日(即3月3日夜盤)交易起,非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客户在燃料油期貨已上市合約的交易限額調整如下:1. 燃料油期貨已上市合約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6000手。2. 實際控制關係賬户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按照單個客户執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