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富力地產收到上交所紀律處分決定書。公告顯示,廣州富力地產及相關責任人因未能按時披露2022年中期報告,被上海證券交易所予以公開譴責。紀律處分決定書指出,富力地產於2022年9月30日才完成披露,違反了相關法規。根據決定書,富力地產時任董事長李思廉、總經理張力、財務負責人朱玲及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胡杰,因未能勤勉盡責,對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一同被公開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