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獲發展局局長授權進行九龍城區馬頭圍道/落山道發展項目,並在上周五(5日)出版的政府憲報刊載了這項決定。項目是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規定,以發展項目形式進行,於去年8月9日開展,並隨即展開為期兩個月的項目公布期,諮詢公眾意見。期間,市建局收到一般意見及反對意見的陳述書。市建局其後於今年1月7日,將項目、因實施項目而可能會帶來的影響作出的評估、沒有撤回的反對書及市建局對該等反對書所作的評議,呈交發展局局長考慮。發展局局長在考慮市建局呈交的項目及有關沒有撤回的反對書和市建局所作的評議後,決定不對項目作任何修訂,並授權市建局進行。市建局歡迎有關決定。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對項目提出反對的人士如不滿發展局局長授 權市建局進行項目的決定,可於今年10月6日或之前,向上訴委員團秘書提交上訴通知書提出上訴。(sl/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