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兩項決議案,將違例泊車定額罰款由320元調高至400元,另外超速駕駛等19項交通罪行的定額罰款上調五成,加到480元至1,500元不等,明年1月1日起生效。上述決議案在77票贊成,4票反對,4票棄權下通過。投反對的包括航運交通界立法會易志明、自由黨邵家輝,李鎮強,及選委界江玉歡。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違例泊車和大部分交通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過去逾30年維持不變,同期消費物價指數已上升超過七成。此外,香港相關定額罰款水平亦遠較多個海外地區低,政府有必要提高罰款額。陳美寶又表示,政府在過去三年已新增超過1.5萬個泊車位,未來兩年預計可再增加超過1.2萬個,加上私人發展項目和短期租約停車場泊位,有信心本港泊車位將會持續大為改善。 (hc/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