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早(30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沒有計劃允許非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以分期方式繳付,並指當局有3個考慮因素。首先,現時非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由100元至最高稅率4.25%不等,僅佔交易成本極小部分,而最高稅率只適用於物業售價或價值高於約2,174萬元的交易。由於印花稅一般是由買家繳付,因此不認為現時繳付印花稅的安排會對非住宅物業業主構成財務壓力。第二,根據《印花稅條例》,印花稅署署長須在印花稅繳付後才加蓋印花。換言之,分期繳付但未繳清印花稅的文書不可加蓋印花。一般而言,未加蓋印花的文書在民事糾紛的法律程序中不得被接納為證據,有關文書亦不能在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第三,非住宅物業市場過去一年交投相對穩定。根據稅務局的資料,2025/26年度首季共有約3,600宗加蓋印花申請涉及非住宅物業,較去年同期上升約17%;涉及的交易總金額亦上升超過三成至約200億元。因此,當局未見到有需要改變繳付非住宅物業印花稅的安排。就吸引投資及人才方面,金管局現時並沒有就香港以外地區投資者的按揭供款比率及貸款比率實施限制。在考慮客戶的貸款申請時,每間銀行均會考慮一系列因素,包括銀行的業務策略、貸款用途、客戶信貸紀錄、還款能力等,以全面評估是否批出貸款和相關貸款的條款。銀行會否向申請人提供按揭貸款優惠是銀行的商業決定。「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現時容許申請人投資住宅和非住宅房地產,而獲計算入投資總額的上限為1,000萬元,已經佔該計劃最低投資要求的三分之一。政府會持續檢視申請人的投資情況,並適時檢討相關安排。另外,政府現時沒有計劃為吸引外來投資而調整印花稅。許正宇又認為,現時非住宅物業的差餉徵收率屬合理水平,而每年的應課差餉租值重估亦有效反映物業市場的最新情況。(sl/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