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回覆議員提問時指,在2024至25年度,積金局就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共向僱主發出約40萬張通知書,其中約有25%個案在限期內繳清拖欠的供款及附加費,只有約1,700宗須由積金局採取法律行動,循民事途徑追討欠款。期內,積金局成功追回的欠款金額約有2億元,而未能追回的欠款則約有1,000萬元,佔總供款額約0.01%。同期,積金局向拖欠供款的僱主及有限公司董事及管理人員一共發出約280張檢控傳票,成功檢控的個案約180宗,每宗個案施加的罰款介乎1,000元至5,000元。(s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