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星凱控股(01166)宣布,誠如公司日期為2020年6月5日的公告所披露,CS Asia Opportunities Master Fund已採取法律行動,將周禮謙(公司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及周志豪(執行董事、董事會副主席及周禮謙之子)分別作為第二及第三被告納入就一名周先生被指稱違反CS Asia Opportunities Master Fund與該名周先生訂立之日期為2018年5月31日的股權互換交易確認書而結欠的金額於香港高等法院展開的法律程序中,並指稱周禮謙及╱或周志豪就該名周先生之該等結欠金額作出口頭擔保。周禮謙及╱或周志豪已聘請法律顧問處理該項法律程序及作出抗辯。
公司提供最新資料,香港高等法院近期已撤銷針對周禮謙及周志豪的該項法律程序。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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