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生農業金融(01103.HK)公布,於4月18日,根據強制執行通知,上海法院已下令公司償還本金及相關利息3.09億元人民幣(下同);相關逾期利息2,746.38萬元;相關複合利息89.55萬元;法律費用35萬元及擔保人費用31.14萬元。
公司、上海農化、深圳大生、大生福建及香港大生亦須共同承擔總額79.94萬元,作為華信法律訴訟項下的附加成本。
目前公司並無展開有關上海農化股份的拍賣程序或變現,故各方尚未就以拍賣或變現上海農化股份(現已作財產保全)的所得款項優先賠償申索達成協議。無論如何,華信法律訴訟不會影響集團的正常運作。(ta/w)(港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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