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關於促進電子煙產業法治化規範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提出,要合理控制產能規模,防止產能過剩及電子煙生產企業盲目擴張和重覆建設;建立對電子煙企業境內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申請進行前置性審查制度。
政策措施包括:禁止外商投資電子煙產品的批發及零售,對外商投資電子煙生產領域實施審查。市場主體擬通過固定資產投資新形成生產能力或擴大生產能力的,應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並要保持產業集中度處於合理水平,引導不適應市場競爭的企業有序退出等。
國家煙草局早前批准《電子煙》強制國家標準,稱自6月15日起,取得煙草專賣相關許可證的電子煙相關生產、批發企業和零售市場主體逐步在電子煙交易管理平台上進行交易。(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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