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丨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市分行因基金銷售違規被採取責令改正措施。其普遍存在的問題包括部分分支機構基金銷售業務負責人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適當性管理不到位,個別投資者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足以證明其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未按要求報備反洗錢工作相關材料等。今年以來已有近10家銀行分支機構相繼因“基金銷售違規”受到監管處罰。作為基金代銷市場的主力渠道,銀行的基金銷售業務亟須加強“內功”修煉,才能更好立足市場,服務投資者。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