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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唱高散貨”證券欺詐案兩主謀被判監禁最長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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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獲悉,2月9日,香港證監會發文稱,區域法院繼早前裁定兩名主腦及其各自妻子就涉及四家香港上市公司股份的證券欺詐罪名成立後,今天分別判處兩名主腦監禁,而二人的妻子則被判社會服務令。 經香港證監會調查發現,該兩對在關鍵時間是朋友的已婚夫婦曾參與在社交媒體上推廣的“唱高散貨”計劃後,香港律政司遂對他們提出檢控。被告根據“微信老師”提供的信息,進行無抵押賣空活動謀利。香港證監會發現涉及欺詐活動的證據,並將案件轉介警方以採取聯合行動。 李景康(男)及林顯輝(男)分別被判處監禁24及22個月,而他們各自的妻子陳藝詩(女)及許佩欣(女)則分別被判處180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於2020年6月至9月期間,作為前香港證監會持牌代表的李與林以主腦身分行事,九度指示他們各自的妻子陳及許欺騙星火證券有限公司(星火)的一名客户主任。陳、林及許意圖欺詐而訛稱擁有四家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誘使星火就該等股份發出賣盤。三人於並無持有有關股份的情況下,以被推高的價格沽出股份,隨後在股價回落時以較低價格回購該等股份,藉以將其短倉平倉,從而獲取非法利潤。 被告被裁定曾進行無抵押賣空活動,合共獲利330萬港元,令星火蒙受重大的虧損風險,並損害了證券市場的廉潔穩健。 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戴霖先生(Mr Michae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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