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
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九龍倉集團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4
延期寄發通函
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
市規則第14A.49條,
因此將延期至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或之前寄發通函。
茲引述九龍倉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
於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所發出的一項公布
(「該公布」)相關的事宜,該公布乃有關本公司
擁有67.94%權益的附屬公司現代貨箱碼頭
有限公司所訂立的須予披露的交易及
關連交易者。除文義另有所指外,
本公布所用詞彙與該公布所用者具相同涵義。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49條,本公司須於
該公布刊發後二十一日內,即二○○七年
一月五日或之前,寄發通函予股東。由於需額外
時間搜集和處理須包括在通函內的相關財務
資料(包括該等交易對本公司的盈利、資產和負債
的影響),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
上市規則第14A.49條,因此將延期至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或之前寄發通函。
承董事會命
九龍倉集團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陳永生
香港 二○○七年一月四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會的成員為吳光正先生、
李唯仁先生、吳天海先生、李玉芳女士和
吳梓源先生,以及六位獨立非執行董事陳茂波先生、
陳坤耀教授、錢果豐博士、方剛議員、
捷成漢先生和詹康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