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就胡锦诚干犯会计师失当行为对其作出纪律处分,此决定是继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裁处)早前裁定胡锦诚涉内幕交易後而作出。胡锦诚因违反《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所规定的有关诚信及专业行为的基本原则,构成专业方面的不当行为以及不名誉行为。会财局因此对胡锦诚作出公开谴责、处以罚款20万港元,以及命令胡锦诚缴付会财局的调查费用。审裁处裁定,胡锦诚於2017年3月至11月期间就一间前上市公司——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熙)的股份进行内幕交易,违反了《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第270条。胡锦诚进行内幕交易期间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的会员。胡锦诚当时作为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的批发及跨境银行业务部商业融资执行副总经理,掌握了有关为华熙私有化提供贷款的内幕消息。期间,胡锦诚使用其本人及其妻子的账户多次买卖华熙股份,并获利290万港元。 (BC)#会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