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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法庭裁定奇峰国际诈骗案三名被告需向公司赔偿5.95亿元
证监会公布,就奇峰国际(已除牌)三名前董事及高级行政人员诈骗公司,法庭已裁定三人需向公司赔偿5.95亿元。涉案人士包括控制奇峰22.6%股权的幕后董事杨东军、前执行董事武涛及前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陈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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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布,就奇峰国际(已除牌)三名前董事及高级行政人员诈骗公司,法庭已裁定三人需向公司赔偿5.95亿元。涉案人士包括控制奇峰22.6%股权的幕后董事杨东军、前执行董事武涛及前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陈敬忠。法庭亦对杨东军作出为期15年的取消资格令,另外二人则为期12年。三人被饬令支付证监会在是次法律程序中的讼费。

证监会针对杨东军提出的诉讼,主要围绕导致奇峰蒙受重大损失的企业收购。法庭裁定,杨东军以幕后董事身分行事,并隐瞒其於奇峰在2009年一项收购项目中的个人权益,涉事的目标公司声称持有森林资产,但事实上该等森林资产并不存在。结果,杨东军以欺诈手段促使交易的进行,令奇峰蒙受了3.47亿元的损失。

法庭亦裁定,杨东军是另一宗於2014年进行的欺诈收购的主谋,奇峰在该项目中收购了一家据称拥有一项价值被严重高估的工程技术公司。有关收购导致奇峰被挪用资金2.48亿元。武涛在项目中扮演积极角色,而陈敬忠亦有参与其中,二人因此违反了他们对奇峰的受信责任。

法庭饬令杨就2009年收购项目向奇峰赔偿3.47亿元,并命令杨、武及陈就2014年收购项目共同及各自向奇峰赔偿2.48亿元。(ss/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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