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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陆续向宏福苑业主发出「收购建议信件」限8月底前回覆 宏志阁须6月底前达75%门槛方可纳入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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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2月21日公布大埔宏福苑长远居住安排方案,并於4月28日进一步公布宏志阁的后续安排。政府今日(5月14日)表示,正陆续向宏福苑A至H座业主发出「收购建议信件」。 政府发言人说:「在长远方案公布后,房屋局全速推进相关收购工作,『解说专队』分别接触八座的业主,向他们解说方案的内容细节,并解答业主的疑问,局方亦同步跟进草拟所需的法律文件,务求加快整体进程,协助受影响居民重建家园。政府的收购建议提供多元选项,业主可因应自身情况和需要作出最合适的选择。」 政府发言人说:「在收到业主签妥的『接受收购建议信件』后,政府会尽最大努力,按情况尽快协助完成买卖协议及转让手续,并在交易完成后,尽早向选择收取现金的业主,安排发放款项,让业主能即时於私人市场或二手资助房屋市场作出购买安排;或选择参与为宏福苑业主而设的『特设销售计划』,以现金或『楼换楼』方式购买全新资助出售单位。」 由政府透过财政司司长法团全资拥有,为收购宏福苑业权而成立的「收购宏福苑业权有限公司」会以挂号信件形式,将「收购建议信件」发出至各宏福苑业主提供的通讯地址,或按业主要求方式交给业主。 若业主在下周五(22日)仍未收到「收购建议信件」,或此前未有提供联络资料予「解说专队」,可致电政府为宏福苑长远居住安排设立的热线2129 8133查询,政府将会从速跟进。 如业主接受收购建议,不论选择哪个选项,均须填妥及签署「收购建议信件」中的「接受收购建议信件」,并在本年8月31日或之前以随附的回邮信封(或以「接受收购建议信件」内所列的形式)交回「收购宏福苑业权有限公司」。 就宏志阁(H座)而言,如在6月30日或之前,有四分之三(75%)或以上该座业主签署「接受收购建议信件」,正式确认其向政府出售业权的意向,政府提出的长远方案便会正式开放予宏志阁。反之,长远方案将不会涵盖宏志阁。至於未在本年6月30日或之前签署「接受收购建议信件」,但之后决定出售业权的宏志阁业主,均须在本年8月31日或之前签署「接受收购建议信件」。 为鼓励业主尽早接受收购,「特设销售计划」的选楼先后次序,会按照收到业主签署「接受收购建议信件」的日期分批而定。第一批截止日期为本年6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本年8月31日。同一批次内的申请者,则依据搅珠结果排列选楼次序。(da/a)AASTOCKS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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