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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燃气蓝天(06828.HK)接获民事起诉状 将就诉讼进行严谨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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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燃气蓝天(06828.HK)公布,有关李连景、李瑞峰及杨翠伶作为索偿人,对Hill Hero Limited(被告人一)、深圳韩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人二)及公司提起诉讼。公司已於今日(22日)收到就该诉讼提交予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起诉状。 根据该民事起诉状,该等索偿人声称其为目标公司的原股东,於2018年,北京燃气蓝天已以被告人一的名义与该等索偿人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於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该等索偿人已向被告人二转让目标公司51%的股权,并已移交目标公司的管理权予该等被告人。该等被告人亦已委任目标公司的主席;该等索偿人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彼等的所有责任,然而该等被告人仅支付部分代价,构成违反股权转让协议;及尽管股权转让协议乃由被告人一签订,但被告人二有实际参与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而北京燃气蓝天作为被告人一及被告人二的实际控制人,亦有操控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过程。因此,所有该等被告人均应被视为股权转让协议的实际履行实体。 该等索偿人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该诉讼,请求判令该等被告人继续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彼等的责任;向该等索偿人支付金额为1.62亿元人民币的代价;向该等索偿人支付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计算的违约金;及承担有关该诉讼的所有法律费用。 北京燃气蓝天表示,被告人一及被告人二各自为公司的独立第三方,且公司并非被告人一及被告人二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已委聘中国法律顾问处理该诉讼,并将就该诉讼进行严谨辩护,以维护合法权益。 根据目前评估,该诉讼对集团的整体日常营运并无重大影响。集团将采取其他适当措施,尽量减少可能对集团的营运造成的中断。尽管预期集团将就该诉讼进行严谨辩护,但由於该诉讼仍处於早期阶段,故难以肯定地预测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公司仍在评估该诉讼的理据以及该诉讼对集团的财务影响。(sl/u)AASTOCKS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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